校友校董選舉事宜
寶血會培靈學校法團校董會
校友校董選舉事宜 2023-2024
法團校董會的目的:
- 法團校董會的目的是管理本校及促進本校教育
本校的抱負和辦學使命:
- 秉承天主教教育方針及耶穌寶血女修會辦學精神,按寶血會培靈學校的辦學宗旨管理及發展本校。
校董的角色:
– 整體而言,校董須負責 -
- 確保辦學團體訂定的本校抱負和辦學使命得以實踐;及
- 為本校研訂一般指示、制訂本校的教育和管理政策;及
- 監督規劃及制訂財政預算的過程、監察學校表現、確保學校管理層承擔責任,並加強社區網絡。
– 校董須促進法團校董會與提名他為校董的團體之間的溝通和合作。
– 任何類別的校董均須以其個人身分為本校學生的利益而行。
人數及任期:
– 一名校友校董(獲最多票數之候選人)
– 校友校董的任期為1年。
– 按照教育局學校註冊及監察組所發出的註冊證的日期為准。
候選人資格:《參閱附件》
- 所有寶血會培靈學校畢業及年滿十八歲(以提名截止日為准)的校友均有資格成為候選人。
- 根據教育條例,如有關校友是學校的在職教員,他/她便不能獲提名為校友校董。
- 根據條例規定,校董不可在法團校董會內同時出任多於一個界別的校董。
選舉主任:幹事會須委派會長或一名幹事為選舉主任
參選方法:有意參選的校友請填妥參選表格,於截止日期 20-03-2024 或之前遞交。
提名:
- 每位合資格的一般會員可自薦或提名一位合資格候選人參選。
- 每位候選人必須獲得不少於十名一般會員提名。
候選人提名日期:19-02-2024 至 20-03-2024
選舉日期:13-04-2024
投票方法:選票將於選舉日當天發給出席之校友,校友須到設於禮堂內指定的投票箱投票。
點票及結果:
- 點票工作在選舉後隨即展開,歡迎所有校友及候選人出席及見證點票工作。
- 選舉結果將於點票後隨即公布,另校友會將於選舉完結後一星期內在校友會網頁公布選舉結果。
- 獲最多票數之候選人當選為校友校董。
- 如票數相同,則抽簽決定。
上訴機制:
- 落選的候選人可在選舉結果公布的一星期內,以書面方式向校友會幹事會提出上訴,並列明上訴理由。
填補臨時空缺:
- 如校友校董在任期內離任,出現空缺,校友會須以同樣方式在兩個月內進行補選,填補有關的空缺。如校友會無法於該段期間進行補選,則法團校董會可基於充分理由,向常任秘書長申請將填補有關空缺的時限再繼續延長。
**校友欲知校友校董選舉詳情,可參閱寶血會培靈學校網站上發布的《校友校董選舉指引》。
《教育條例》
有關校友校董選舉的規定
規定 |
內容 |
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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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A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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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A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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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AU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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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AX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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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友校董選舉中須留意的道德操守
候選人的提名
- 不得提供利益令任何人參選或不參選。
- 不得提供利益令任何已獲提名的候選人退出競選。
- 不得提供利益令任何候選人不盡最大努力促使其本人當選。
- 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人的利益而參選或不參選。
- 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人的利益,而在獲提名為候選人後退出競選。
- 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人的利益,而不盡最大努力促使其本人當選。
- 不得施用或威脅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令任何人參選或不參選,或退出競選。
- 不得以欺騙手段令任何人參選或不參選,或退出競選。
競選活動
- 不得發表包括(但不限於)候選人的品格、資歷或以往的行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。
- 不得參與任何可能引致批評或指稱不適當的活動,並須遵守選舉的公平原則。
- 不得在任何競選活動中,特別是在競選刊物中聲稱或暗示獲得任何人士或機構支持,除非已得到該名人士或機構的書面同意。
投票
- 不得提供利益,令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。
- 不得提供利益,令他人在選舉中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。
- 不得提供食物、飲料或娛樂,或償付用於提供該等食物、飲料或娛樂的費用,以影響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。
- 不得提供食物、飲料或娛樂,或償付用於提供該等食物、飲料或娛樂的費用,以影響他人在選舉中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。
- 不得向任何人施用或威脅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,以影響他人的投票決定。
- 不得以欺騙手段誘使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。
- 不得以欺騙手段誘使他人在選舉中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。